12年我与村委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是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村委会在10之内帮我办理好建房手续,之后我以2间门面房成本价给村委会抵交地皮费,逾期本协议作废。至今5年多了,村委会也没办理好手续,本以为此协议早己过期作废了。前天突然得知村委会已经把当初协议中的房子以村委会的资产提交给法院要执行厅执行给他人。请问此协议还有效吗?协议中约定的有效期是沒有法律依据的?如果有效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我己经提交了执行异议申请书,如果被执行厅拔回我又该怎么办?谢谢您!
2025-03-13 23:19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协议中关于有效期的规定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则该条款无效。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你有权要求确认该协议无效,并要求村委会赔偿你的损失。 在提出异议后,如果你认为执行厅的决定不合理或不合法,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执行厅的决定或者要求重新审查其决定。同时,你也可以考虑寻求其他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如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 请注意,具体操作可能会因地区和案件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你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