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的情况是这样的。在2001年我14岁开始给姐姐姐夫打工做汽车修理工,当时店铺刚起步不是那么好就没有工资。一直到2004年店铺生意好转有了400元的工资,400元一直拿到2006年我结婚生子才涨到1000元。1000元工资拿到2013年分家姐姐姐夫不干了无偿把铺子交给我。中间有高工资也没有走的。现在姐姐姐夫要算当时交给我铺子的钱,我想咨询我当初没有拿工资算不算是人力入股,这在当时是没有说过的,只说过等以后他们把铺子给我做。
2025-06-17 23:11您好!关于您提到的情况,一般情况下,如果双方对股份比例和分红方式进行了明确约定,并且该约定未经您的同意,则您可能需要按照约定进行处理。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法律规定或合同中可能存在不同的规定。建议您详细查阅相关法律文件或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可以考虑与对方协商解决,寻找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