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前一段时间生病了,得了子宫肌瘤,在医院里医生说是小问题,也没再建议做别的检查确定是否恶性,直接微创给切除了子宫了,结果手术做完后期病理才知道是恶性肉瘤,我去咨询了别的医院,医院在做手术之前应该做穿刺或者活检确定病情,再决定是否做手术,现在肿瘤又复发了,医院不敢接收了,我想讨回个公道,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怎么处理,我们在理吗?
2025-03-01 03:41对于您的情况,您有权要求医院赔偿或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进行充分的诊疗告知,并采取适当的医疗措施以防止损害的发生。如果医院在手术前没有采取必要的检查和诊断措施,未能及时发现病情并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那么医院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您可以向医院提出以下要求。 退还已支付的医疗费用。 赔偿因误工损失和其他相关经济损失。 如果存在其他医疗纠纷,还可以考虑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医院承担相应责任。 同时,如果您认为医院的行为已经构成医疗事故,您可以寻求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以确定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程度。 请记住,保护自己的权益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