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两人于1970年再婚,女方有一套房子,房产证上仅有女方名字,而且男女方有口头协议,房子仅为女方所有,但是见证人已经去世,现在女方若是在立有遗嘱但是房产未公证的情况下离世,那么男方有权分得房子吗?
5天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双方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并且在离婚时未对财产进行分割,则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因此,在女方去世后,即使没有办理公证的遗嘱,男方也享有获得该房产的权利。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房产是共同财产,但是否需要分给男方取决于具体的法律情况和双方之间的约定。如果男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在结婚前已与女方订立了书面协议,明确表示愿意放弃对该房产的所有权,则可能会影响到房产的归属。此外,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如房产的价值、双方的经济状况等。 总之,具体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基于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公正合理地分配财产。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法律顾问,以便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条款并做出合适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