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四年了!房子不是我的名字是我老公的!离婚房子怎么分
2024-12-05 13:00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原则上应认定为共同所有。在您提到的情况中,如果房产登记在您的丈夫名下,那么该房产应当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如果您和您的丈夫已经协议离婚,那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时一方无过错的一方有权要求分割共同财产。但是,在分割共同财产时,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该房产是否是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 该房产的增值情况; 双方对家庭贡献程度; 离婚前后的经济状况变化等。 因此,建议您与您的丈夫进行详细的协商,并且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同时,也可以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房产分割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