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离婚五年多了,当时离婚的时候孩子抚养权是归我,男方付生活费,但是男方只付了几个月,后来就没付了,后来我到外工作,孩子在老家,有时我父母带,有时男方也会带,但是男方不负责任,不怎么管孩子,我在在工作这段时间小孩的所有费用几乎我是我出。还有现在他外面欠帐,而且借钱的时候留得电话是我家人的,连小孩的也留了,我怕他还不出钱,那些人会威胁到小孩,然后我现在想把小孩带过来和我一起,就是想问一下抚养费该怎么办?之前我也跟男方说过,但是无动于衷!
2024-12-05 14:09您好!关于您提出的离婚后抚养权归属、支付抚养费以及未来子女监护权的问题,以下是一些建议供参考。 关于抚养权归属与支付抚养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这意味着即使双方已经离婚,但孩子的抚养权仍应由离婚时约定或法院判决确定。 对于支付抚养费的情况,如果男方没有按照原协议履行义务,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具体来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并提供相关证据支持您的主张。 未来子女监护权 关于将来是否能够将孩子带走并共同生活,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通常情况下,孩子主要由谁抚养取决于法律规定及双方的具体情况,如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等。如果您能证明自己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更有能力照顾孩子,同时也能提供充分的经济条件和家庭环境,可能有助于争取孩子的监护权。 注意事项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请确保所有行为都符合当地法律法规。 -您可以通过律师的帮助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特别是涉及财产分割、抚养费等问题时,建议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指导。 -确保收集好所有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离婚协议、付款记录、通话录音等,以备法庭审理时使用。 最后,希望您能找到一个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