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暑假工 在一家饭店做了五天 试用期是三天的 他刚开始是说来几天算几天 但是他说我工作做不好 让我走人 又不给结算工资 说是试用期是七天 总之就是一直换理由 那么我现在不想干了 能要回我这五天的工资吗?
回答数:823
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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