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问一下,我带儿子四年了,他爸也不给拿钱,这几年我很不容易,一个月两千块钱,供孩子挺费劲的,我现在我爸妈家租的房子,海北法院当时给判决一年三千块钱扶养费,跟他要还得费口舌去法院,我现在想把孩子给他,我拿扶养费,可不可以,我该怎么办?他不要孩子我该怎么办?
2025-01-08 01:58您的情况很复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首先,关于抚养权的问题,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为孩子的主要抚养人,并且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用。 其次,关于是否可以将孩子交给对方,这取决于双方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在没有特殊情况下,抚养权应归抚养人的父母所有。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条件更适合抚养孩子,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最后,如果对方不同意将孩子交给你,您可以考虑其他措施,如寻求家庭暴力干预或者寻求社会服务机构的帮助。同时,也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了解对方的想法和需求,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操作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