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今年2月份帮我小姑子签了一份买卖合同,房子是我小姑子的,她人在浙江不方便到山东来卖房签合同,所以让我去签!没过几天她和她老公又不同意卖这套房子,买房的紧追不舍,让赔违约金,我该怎么办?合同是我签的我的名字,房主是我小姑子的,请问合同成立吗?
2024-08-26 09:55你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只要一方有真实的意思表示即可。在你的情况下,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你的行为已经构成合同的主体资格,并且你已经完成了合同签订的过程,因此该合同合法有效。 至于你提到的小姑子是否同意出售房产的问题,这并不影响合同的有效性。如果对方提出违约要求,你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你也应该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进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