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当时追求我的一个男的未经我签字办了 2015年,11月,当时追求我两个月的一个男的,未经我签字在工商银行办了一张信用卡,额度为15万, 一张透支15万信用卡,卡片被他开通后,未经我同意。刷走了15万,办了两年分期后。至今为止还有一个月就还完了,但在我不知情情况下,又刷走了135180元。这种行为可以构成犯罪吗? 目前已经不是男女朋友关系。
2025-03-16 05:46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该男子未经您的同意,在没有您的授权的情况下,使用您的名义在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并且在未获得您的同意的情况下,进行了信用卡消费和透支,这可能构成了信用卡诈骗罪或者其他形式的经济诈骗罪。建议您尽快与公安机关联系,提供相关证据,以便进行进一步调查和处理。同时,如果需要,您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来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