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年由于某种原因办的离婚。也就是假离婚。当时再民政局办的离婚证和协议。孩子归他。房子和债务都归我。现在我俩过不下去了。想要真离婚。他肯定会跟我争房子,孩子12了。她同意跟我。我想问问这种情况我能起诉吗?法院会怎么判。谢谢
2026-01-29 16:40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如果您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离婚问题,并且希望将孩子的抚养权转移给对方,那么您可能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提起诉讼之前,建议先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了解对方的态度和意愿,以便更好地准备诉讼材料。 关于房子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存款、股票等。如果你们曾经办理过离婚手续并约定将房子归您所有,但后来因为某种原因又反悔,此时您的权益可能会受到影响。因此,在处理这个问题时,最好能够明确双方对于房屋的具体约定,并尽量争取到自己应有的权益。 此外,考虑到孩子的利益,您可以考虑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如心理咨询师或家庭调解员,帮助您与对方进行有效的沟通,以达成有利于孩子的解决方案。 最后,请记得在任何法律行动中都要遵循合法程序,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