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在在合肥打工,老板安排他们住在一个旅店里,然后我爸去窗户边取衣服,不慎掉下去,摔断了锁骨。 目前在医院接受治疗,工地老板一直都在照顾他,旅店老板就去过一次买了点水果就再也没露面。 我想问一下,我爸这个算是工伤吗?旅店老板有没有责任。
2024-10-24 15:1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于因工受伤的职工,如果其所在单位未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则可能构成未尽到安全生产职责的责任。 在本案例中,由于工人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事故,并且该事故发生在工作中,因此可以推定为工作中的意外事件,即属于工伤范畴。同时,由于工地老板一直在照顾受伤的工人,没有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也存在一定的疏忽大意行为,可能存在相应的法律责任。 至于旅店老板是否应该承担责任的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旅店老板确实已经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如购买了水果等,那么可能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如果旅店老板未能提供足够的安全保障措施或者疏于管理,导致事故发生,那么可能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总之,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确定旅店老板是否应该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