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抚养权案件。2015年5月8号协议离婚。协议中约定由男方抚养。但是现在被女方带走,现在男方想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孩子三岁。男方收入稳定,女方没有稳定的收入(而且找了一个男人不知什么原因死亡,跳楼轻生)。孩子现在跟着女方的母亲生活。最近会去吉林市昌邑区法院进行起诉,能承受律师费用。
2025-04-29 06:18您好!关于您所提及的子女抚养权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平等的监护权和抚养义务。在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的情况下,通常情况下应尊重协议中的约定,即由一方抚养子女。 然而,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由于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利益考量,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合法、公正的保护。律师将能够为您提供详细的法律分析,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帮助您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考虑到您目前面临的一些经济困难,可能需要通过诉讼手段来争取子女抚养权,但同时也要注意合理安排开支,尽量减轻家庭负担。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