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多年前村里照顾我爸残疾,分了海边的一块地给我爸用于开小卖部卖给渔民讨生活,但因经济困难一直没有盖房子。几年前,打算盖房子,周边用大石块稍微围了一下,地势较低也填了很多土,加人工花了二十多万,但是政府不批,就一直先放着。去年政府规划把这块地绿化做公园,我们去找了镇政府,他们以我们没有土地证为由提出的赔偿跟不尽人意。我想问一下,政府可以强制征收吗,我们这里这两年政府才开始给人办土地证,我们应该怎么的要求赔偿?
21天前您好!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如果政府在实施公共利益的前提下,确有必要对您的土地进行征收,且已经依法进行了公告并提供了合理的补偿方案,则可以认为是合法的。然而,在此之前,您需要确保自己的权利得到了充分保护。 首先,您可以收集和整理与土地相关的所有文件和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村里的证明、政府的承诺以及任何关于您拥有该地块使用权的文件或记录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您向政府提供有力的支持,并帮助您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 其次,您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建议,以便更准确地理解您的权利和责任。一个经验丰富的律师可以帮助您分析可能存在的争议点,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最后,如果您决定采取法律行动,您可以考虑提起诉讼来要求政府给予适当的补偿。在起诉过程中,您应该尽可能详细地说明您的情况,包括您的历史贡献、投资和损失等方面的信息,以便法庭能够理解和评估您的需求。 请记住,每起案件都是独特的,因此最佳策略可能会因具体情况而异。希望这些建议能为您提供一些有用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