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欠我房租及水电费,2016年租客去了外地打工,而且联系不上,房租也一直未给,且租赁期间找我借了5000元也未还,合计一万六千多元。后找到其父,其父为其担保签了字并按了手印,可是现在去找其父,其父说没钱,也不还钱。我想通过法律渠道,追回欠款,请问,我该怎么做?谢谢律师!
2025-02-14 05:09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需要采取以下步骤来追回欠款。 联系房东和承租人(即租客)了解他们的联系方式,并尝试与他们取得联系。 如果无法直接联系到承租人,您可以考虑使用法院诉讼程序。在起诉前,您应该收集足够的证据证明您的权利,并确保有足够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 在诉讼过程中,您有权要求承租人偿还所有拖欠的租金和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费等。 如果承租人仍然拒绝还款,您可以考虑申请强制执行,包括冻结银行账户、扣押财产等措施。 一旦承租人被强制执行,他们可能会面临罚款或其他法律后果。 请注意,这些建议只适用于有明确法律关系的情况下,如果情况复杂或存在争议,则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同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是至关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