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2017年5月离婚,离婚当时协议上说房子跟门面都是女儿的。问题是房子跟门面都没有办产权,现在房子和门面归前夫在拥有。女儿已经十七岁了,房子的产权能办到女儿的头上了吗?另外要是前夫不同意把产权办给女儿怎么办
2025-04-26 23:41您好! 关于您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中国法律规定下,房产所有权通常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并且如果涉及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则应当遵循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在您提到的情况下,如果您们曾经达成过关于房产归属的协议,且该协议符合法律规定,那么根据协议的内容,您可以要求将房产过户至女儿名下。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个过程可能涉及到复杂的法律程序和手续,建议您与专业的房产律师进行咨询,以确保操作合法合规。 至于前夫不同意将产权办给女儿的问题,这可能涉及到财产分割纠纷或者诉讼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考虑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来帮助您处理相关事宜。同时,也可以尝试通过调解或仲裁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这样可能会更有利于维护您的权益。 最后,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处理事宜请务必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