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一个还在按揭的房子卖给别人了,约定中有按揭贷款余额和每个月还款数额,但是没有明确按揭贷款利息,现在他只认可本金不认利息怎么办?
19天前您好!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如果约定了按揭贷款余额和每月的还款数额,但没有明确按揭贷款利息,则可能构成违约。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如果您认为对方仅认可本金而不承认利息是违反合同约定的,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剩余的按揭贷款利息,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您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