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套毛胚房在2015年出租给一个租客(当时告知我们他自己装修自己住的)时合同明确规定不得转住或给第三方使用,但去年g20期间我们接到燃气公司电话告知我们的房子里的燃气表被私自拆除了并且有安全隐患要求我们整改,这时我们才发现他不是自己住在做二房东(把厨房间也改成房间在出租),之后我们多次联系他告知不得群租,但一直都不愿配合,直到今年二月我们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收回房屋(在租赁期间老拖欠物业费和水费),想问这官司我们能赢吗?目前已经一审过对方抓住我们说六个月的实效性已过我们是默认他群租的他就是不肯解除合同,准备二审请问我后续该如何做?如果我现在要收房可以吗?合同上他已经违约了。
2021-07-22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