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麻烦问一下,我因为上班工作失误少收顾客460元钱,顾客走了以后才发现,让公司调取顾客电话信息,公司以怕泄露顾客隐私为由不给查电话。请问我应该怎么办?要报警吗?
2025-06-03 00:03您好,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没有接到顾客的投诉,因此不存在多收顾客的钱的问题。如果公司拒绝调取顾客电话信息,您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要求他们进行调查和处理。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其他途径解决问题,如与公司协商解决或提起诉讼等。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应采取何种措施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并且应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