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今天上午在海口骑电动自行车,正常通过人行道,对方骑电动车自行车从我的后轮侧方撞了我的车,对方摔倒手骨折了,我有责任吗?
2025-05-17 19:10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时,双方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您作为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应当注意观察周围环境,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同时,如果对方存在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如超速驾驶等,也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对于此次事故,建议您尽快向交警部门报案,并由交警部门进行现场勘查,确定事故责任比例。同时,您可以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以减轻自己的经济负担。如果需要专业的法律帮助,请及时联系律师进行咨询和指导。 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