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盖的平房,没有大红本产权证。儿子结婚时,父母提供2间房是婚房,一住10多年。因为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出嫁,户口迁出),所以没有像农村那样提过分家。现在面临拆迁,结婚的2间房还有儿子一家三口的户口,能不能作为儿子拆迁多分房的有利依据?和女 儿家有所区别?如果有区别依据是什么?如果拆迁利益一人一半,儿子是否吃亏?
2025-04-16 13:09关于您提到的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如果您们在结婚时明确表示这2间房是婚房,并且一直由儿子一家三口居住使用,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这些房屋可以视为您的家庭财产的一部分,具有一定的继承权。此外,由于您们没有按照农村地区的规定进行遗产分割,因此在拆迁补偿中可能会给予更多的照顾。 其次,如果您们之间存在其他财产或者债务关系,也需要考虑其中的影响。例如,如果这些房产是通过贷款购买的,那么其价值可能受到贷款金额的限制;如果房产被用于抵押,也会影响拆迁补偿。 再次,对于拆迁利益如何分配,通常会根据双方的贡献和实际占有情况来决定。在这种情况下,您儿子一家三口对这2间房有更直接的占有权,而您的女儿可能在经济上为家庭做出了更大的贡献,因此在拆迁补偿中可能会得到更多份额。 最后,即使拆迁利益是一人一半,儿子仍然有可能因他的努力和贡献获得更好的待遇。因此,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