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老四死亡未婚无子女,大哥二哥先于老四死亡还有一个姐一个哥哥两个弟弟,住院期间六弟和其子照顾他,期间他给了六弟两个定期存折,老四死亡前支取,还算遗产吗?其他继承人有权分割吗?
2024-07-09 07:08根据您提供的情况,老四未婚且无子女,其遗产应由其兄弟姐妹继承。老四在生前将两个定期存折交给了六弟,并在死亡前支取,这笔钱的性质取决于老四的意图和行为。 如果老四在生前明确表示这笔钱是赠与给六弟的,并且六弟接受了这笔钱,那么这笔钱就不再属于老四的遗产,其他继承人无权要求分割。但如果老四没有明确表示赠与,或者六弟没有接受这笔钱,那么这笔钱仍然属于老四的遗产,其他继承人有权要求分割。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应当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如果老四生前有债务,那么遗产应当首先用于清偿债务,剩余部分才能由继承人分割。 综上所述,这笔钱是否属于遗产,需要根据老四的意图和行为来判断。如果属于遗产,其他继承人有权要求分割。如果不属于遗产,其他继承人则无权要求分割。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