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判定对方全责给我修车,车修好后,对方故意不去4S店签字,不签字对方保险公司就不支付修车款,给对方打电话对方直接说我没空,你爱咋滴咋滴。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如何处理?谢谢
2025-05-08 13:0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事故是由于对方全责造成的,您有权要求对方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支付修理费。如果您认为对方故意拖延或拒绝签字,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履行其应尽的责任。同时,建议您保存好相关证据,如事故现场照片、维修单据等,以便于将来提供证明。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依据当地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