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已经报名旅游团,12/5准备出游,由于身体原因打算不去并申请退款,但是对方给出如果不去已交费用不退还要罚款人民币2800,并且由这个团派出一个人去签了合同(合同代表所有人),我想问是不是有这种情况,这种情况是否符合当下行业规则或者法律法规?
2026-01-20 11:43您的问题中提到的“合同”可能是指旅行社与游客签订的旅行合同。根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规定,旅行社在提供服务前应当充分告知游客有关行程安排、费用结算、安全注意事项等信息,并确保游客了解和同意相关条款后方可签订合同。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要求退款并获得赔偿,建议您首先联系旅行社进行协商,明确告知其您的诉求。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同时,请注意保留好所有相关的沟通记录和证据,以便后续维权时使用。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