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十一年前在东莞东华医院出生,之后我与老公离婚现在又再婚,需要把女儿户口迁到浙江,但是现在出生证明丢失了,请问可以找律师代办吗?
2024-10-22 15:11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公民因出国定居等原因离开原户口所在地的,应当向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如果您女儿的出生证明丢失,您可以尝试通过其他方式找回或补办出生证明,如通过公证处或其他途径获取遗失证明等。如果找不到,您可以通过当地的公安机关户籍科申请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并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浙江省户籍管理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政策和规定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您直接联系当地户籍管理机构或律师咨询具体事宜,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