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因对方另有发展将名下5间店面转让给我,我与店主是熟人关系,并直接付了40万作为定金,但并未开具任何收据及签订协议,现店主反悔要将定金退还我不愿转让了,请问我可以索取赔偿吗
2024-08-23 10:44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交付定金后,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约定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在你的案例中,由于没有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也没有收到定金收据,因此你无法证明定金已经实际支付。但是,如果你能够提供证据证明你已经按照约定向对方支付了定金,或者有其他合理的理由相信对方已经收到了定金,那么你可以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此外,在这种情况下,建议你尽快采取行动,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以便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此事,以确保自己能够获得应有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