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租了间铺面(转租),因为生意不理想,所以不想做了,可是合同没到期,有1.2万元的保证押金在合同注明说乙方合同期没到不得退,又有3万的铺面押金只有收据没有注明在合同里面,我不想做了,不要那1.2万元了,直接搬东西走。这样还可以要回那3万元吗,我跟房东(她跟开发租的转租给我)说,她说她一分钱也不退给我。她是我不租了她要重新装修那3万块底回这个去。可是我跟她租下来时已经给过她八千块的装修损失费了。
2024-08-23 11:11您好,根据租赁合同条款,您有权要求退还剩余的租金和押金。然而,如果您的行为违反了合同中的约定或损害了房东的利益,您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建议您与房东进行沟通,了解她的立场并寻求解决方案。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帮助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