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庭审举证质证时,中途一方当事人忘拿证据,审判员提醒如果拿不出证据,就负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而后,审判员准许对方当事人回冢拿来证据记在笔录里,审判员的这种行为,违返法律规定吗?
回答数:686
您好正常的行为,没有违反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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