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出事故,人员无碍,对方要求赔偿,保险公司不认,怎么办
15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由驾驶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如果您的车辆在事故中受损,但您认为对方应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则建议您收集以下证据材料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或调解协议书; 您和对方当事人的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复印件; 拍照记录事故现场情况的图片或视频; 车辆维修发票和修理清单。 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沟通记录,如短信、微信等聊天记录。 在收集上述证据后,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您对法院判决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同时,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请注意遵守相关法律规定,避免因不当行为导致事态升级或加重自身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