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前夫离婚协议注明:房产归女方所有,离婚后约定时间同曰,男方移出产权,女方支付男方父母购房款20万元!但产权抵押贷款无法办理移出过户,时间到期男方父母要求还购房借款。女方是否应该还购房款。
2025-06-08 19:43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房产归属为女方所有,并且约定在特定日期内由男方将房屋产权转移给女方。此外,还有关于支付父母购房款20万元的条款。然而,在产权无法办理移出过户的情况下,男方父母提出要求男方偿还购房借款。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该购房借款是基于双方婚姻关系中的共同财产或夫妻共有财产而产生的债务,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但是,具体到本案中,由于产权无法移出过户,这可能意味着女方实际上并未完全取得对房产的所有权,因此她并不需要全额偿还购房借款。相反,男方父母可能有权要求男方偿还部分或全部款项,因为这是基于他们作为共同债权人的权利。最终,应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裁决,明确女方和男方各自的责任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