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阻止民间借贷要钱合法吗?2014年1月我借予他人52万元,约期半年,到期未归,到法院上诉不接案,说上面不让立,后又去公安报了案,此人抓捕后,因涉案金额太大人数也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判结,判决书标示我非本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对象,我的借款金额另计,而后我再次上诉还不接案,公安推法院,法院说上面交待非法集资不予立案,再三逼问,拿出了公安交政法委、政法委转法院的文件,据说他们三家领导商量的,请问,政法委这样做合法吗,现在,此人仍在狱中,资产已被私下瓜分,他们来回推诿我立案已给我造成债不能追的损失,我告他们哪一方最为合适,也最能保全债务能要回,请提示。谢谢!
22天前您的情况涉及多个方面的法律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民间借贷纠纷、刑事犯罪和民事诉讼程序等。以下是一些可能有助于您解决问题的建议。 民间借贷纠纷。如果借款合同有效且符合法律规定,您可以考虑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借款问题。在起诉前,您可以先与借款人协商还款事宜,争取达成和解协议。 刑事犯罪。如果案件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这通常需要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并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如果您认为公安机关的做法不合理,可以向检察院申请监督或复议。 法律诉讼。尽管政法委有其内部运作机制,但作为独立于政法委的司法机关,法院应当依法公正处理案件。如果您对法院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诉或寻求其他法律救济途径。 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您的权益,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律师可以帮助您分析案件具体情况,提供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同时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