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里只有当事方签字,对方没有签字也没有盖章,有日期,对方也没履行,我能根据《合同法37条,在签字或盖章以前当事方履行合同,对方接受的合同有效》,主张协议无效吗?
7天前在您的情况下,您所描述的是一种未完成的合同形式。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在合同签订前已经履行了部分义务(如支付定金),而另一方接受了这些履行,则可能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 然而,如果您认为合同是不完整的,或者存在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例如缺乏必要的书面文件或其他必要手续,那么您可以考虑提出撤销合同请求。这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中规定的解除条款、双方协商一致等。 此外,由于法律对合同效力有不同的解释和适用,具体到您的情况,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分析和指导,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