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培训机构教书,公司规定每月课时数20节以内不发放提成,如超出20节课,对于试用期的员工,超出的课时,发放30元每节课的提成,对于正式员工,超出的课时,发放40元每节课的提成。请问从12月16日开始转正的员工,老板说这20节课的数量在计算工资时应该平均分,10节课分配在上半月计算,另外10节课分配在下半月计算,这样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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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个人认为这样挺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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