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首付30万贷67万买房登记在他名下,婚后三年已还贷款十万(房贷从男方卡里扣除,女方工资用于生活开销),房产增值两百多万现价310万左右。因家暴女方报警一次有出警记录,且男方向警察承认已多次家暴,离婚时男方提出给二十万,请问女方是应接受二十万,还是应提出对共同还贷部分和房产增值部分作分割?哪种方式能令女方获得应有的赔偿最大化?
2021-07-21 11:1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