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购买的一间商铺,合同签订分三期付款,目前已付首期款。剩余两期款项至今由于没有满足合同要求,开发商未崔要过。合同中没有明确的交房日期。但是当时口头约定2015年交房。目前听说开发商资金断裂,楼盘干干停停。 目前已经对此楼盘不报任何期望了,所以我想退房退款,但是不知道是否可行。不知道如何操作才能拿回已经交的订金钱。 另外在这个合同外还有一个补充协议,大概内容是:从交房日期开始计算,商铺由开发商使用10年,每年开发商向我支付一定的租金。所以现在我无法受益,开发商是否应该对我做出补偿。
2021-07-11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