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丈夫支付并签字购房,下半年离婚,第二年拿到房产证,就单独写妻之的名字,请问是离婚后妻子独有?
2025-01-05 20:54在您的情况下,根据中国婚姻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并且该房屋的所有权证书上没有明确表示属于任何一方所有,则通常情况下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即使您丈夫在婚后取得了房产证并将产权人改为妻子的名字,也不能视为该房产仅归于妻子一人所有。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了解或解决类似的问题,请提供更多的背景信息,以便我能够为您提供更准确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