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去世,母亲将一套房子过户给小女儿,由于大女儿多年来对现在共同所住的房子付出精力和财力,维持房子的安全舒适环境,现在母亲以买卖方式将房产过户给大女儿,但因其为该家庭付出很多,不准备收买卖款。请问这种情况直接写合同后需要去公正吗
28天前在处理这类涉及个人权益的案件时,通常情况下不需要进行公证。但是,在您提到的情况中,如果您的母亲不愿意接受买卖价款,那么可能涉及到一些争议或纠纷,此时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并寻求第三方调解或仲裁机构的帮助来确定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 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一般情况下房屋产权的变更应当通过合法的交易过程完成,例如买卖或者赠与等。如果您认为这种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您可以考虑向有关政府部门或法院提出申诉,以便得到适当的司法裁决。 总之,具体情况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以便做出最合适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