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要和我离婚,说是我们俩人没感情了,现在的住房户主是老公的名字,但我们一直是跟公婆住一起的,这房子是拆迁补偿款买的房子,现在老公让我尽身出户说一分钱也不会给我,我俩结婚有13年了,有一个12岁的孩子,他平常都不关心我和孩子,我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我现在就是想问一下房产我可以分一半吗?孩子能归我我?
2024-11-13 14:57首先,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在离婚时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财产权利; 应当考虑子女利益最大化; 尊重老人权益。 其次,关于房产分割,如果房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并且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为家庭成员共同使用,则该房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倾向于将房产分配给与配偶共同生活的另一方,以平衡双方的利益。但是具体如何分配,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最后,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享有优先抚养的权利。因此,如果孩子判归你抚养,那么你应该有权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同时,你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请求法院判决男方承担一定的抚养费用。 请注意,以上分析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来确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