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电动车和轿车出的车祸,他撞我后备箱,可是去交警队他说我没有让右边的车,给我定主要责任,轿车定次要责任。说我一万以下的医药费对方付。误工费10万以下对方付,电动车赔偿2000以内对方付,说强制险是不分主次的,只要有责任都能赔这么多,是真的吗?怕签了字以后就没得赔了,
2024-10-26 03:06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按照各自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的车辆没有过错,则应由对方承担全部责任。 至于您提到的误工费、医药费等费用,这些都属于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内的项目。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损失符合法律规定,可以要求对方予以赔偿。 关于强制保险的责任分配,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只要发生了事故,无论双方是否有过错,保险公司都会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赔偿。因此,在您提供的信息中,如果对方有责任,那么保险公司会根据其责任比例来支付赔偿金。 请注意,以上仅是一般性的解释,并不适用于所有具体案例。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