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抗诉申请如果被驳回或抗诉后经市中级法院再审仍败诉,请问:当事人可否向省高院申诉?
2026-03-07 19:10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是,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因此,在你的情况中,如果你认为一审和二审判决是错误的,并且在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再审后仍然维持了原判,你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对该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撤销原判。 但需要注意的是,申诉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原裁判文书存在明显错误或者程序违法等情形。同时,申诉过程可能会涉及复杂的法律程序和时间限制,需要你在提交申诉前仔细考虑是否符合上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