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19女方18,我和女方去年阳历年结的婚,我们是未婚先孕,今天正月十五生的孩子,现在想要离婚,彩礼是要了6万,给了女方2万5,女方不想抚养孩子,请问彩礼和抚养权和抚养费该怎么判,希望可以短信回复,接电话不方便,望谅解
2017-03-04 20:47人民法院予以支持退还彩礼的:(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倾向于随母方生活;子女在2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判给谁;10周岁以上的,需要考虑孩子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