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4月24日入职,5月15日离职,离职结算工资月5月21日发放一部分,还有一部分至今没发放。

2019-06-24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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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拖欠或扣发员工的工资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全额发放,并支付拖欠部分 25%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2019-06-24 20:5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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