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公在外面找了个小三,他们是初恋关系,后面被小三的老公发现了,经双方夫妻协商和解,我老公赔偿给小三老公2万元钱,给钱没有写收据,也没有见证人在场,只有夫妻双方四人在场,但小三老公收钱我有拍视频,并且双方签了一份保证书,保证双方不再通过任何通讯方式联系,如果违约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还保证任何一方家庭发生事故或人员伤亡,不得找对方家庭负责或赔偿。可经过20多天,小三的老公半夜3点发来信息,“你为什么要这害我,她现在是一天到晚要寻死,我守是守不往她的,到时候真的出事了,你自己心里应该明白。”这是小三老公发的信息,请问我可以理解为小三老公发的威胁短信吗?我可以通过法律来保护我的这个家庭吗?
2024-11-02 01:18您提到的情况涉及到了离婚协议中的补偿条款以及对未来的承诺。在处理此类情况时,建议您首先与您的丈夫进行深入沟通,了解他的真实想法和感受,以及他是否愿意继续维护婚姻关系。 如果您认为该补偿金对于维持家庭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您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撤销或者减少这一部分的金额。同时,您也可以要求签订一份正式的书面合同,明确补偿金的具体用途和使用条件,以确保其得到公正合理的使用。 此外,您还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请注意,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不当行为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