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私人借款公司借30000.到我手上才19000,一天300的利息,像这样的借款合同受法律保护吗?而且我是拿车子抵押的,现在到期了没钱还,他们说让我还利息,他们要是威胁我的话,我报警有用吗?
2025-04-03 20:02请注意,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民间借贷应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偿还本金和利息。如果借款合同中存在违反上述原则的情况,即可能构成无效或者可撤销的合同。 关于您的情况,如果您认为借款合同有违法或不合理之处,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该借款合同无效,并请求解除借款关系并退还已支付的款项。此外,您还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了解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至于您提到的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时是否可以报警的问题,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来说,在债务纠纷中,警方不会直接介入处理经济纠纷,但如果有证据表明对方可能存在诈骗等犯罪行为,则可以通过报案等方式来追究其法律责任。在解决债务问题之前,请务必确保所有行为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