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幼儿园四岁孩子在厕所洗手,另一个四岁孩子来跟他抢水龙头,两个人就谁也不让,然后我孩子把那个孩子推倒了,责任全在我们吗,幼儿园有责任吗
2025-04-15 09:42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两个四岁的儿童因为争夺洗手设施而发生冲突,并导致其中一个儿童受伤,那么幼儿园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具体来说,幼儿园应当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例如确保洗手设施的清洁和安全,以及及时处理冲突。 如果您认为幼儿园存在过错,您可以考虑向该幼儿园提出赔偿请求。同时,建议您与幼儿园进行沟通协商,以解决纠纷并寻求解决方案。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