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继父有一40平米占地后政府分地修的自建房,当时他和他父亲住在一起,每个人三十平米地基,他们卖了二十,修了四十平米的房子,他父亲已死多年,他还有个哥也死了,有三个侄子,现在他们想分他们爷爷的那十平米地基,请问他们的要求成立吗?2.他侄子给他买了个衣柜,请问今后我继父死了他们可以以此要求分房产吗?
2025-02-26 22:47对于第一个问题。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继父在去世前有权继承其遗产,并可能包括他所拥有的土地。然而,如果他的财产已经出售并用于修建房屋,则该房屋及其相关收益将归于购买者。 关于第二个问题。 关于继父是否能通过买卖衣柜来请求分房产,这需要考虑多个因素。首先,衣柜的价值并不足以构成对房产的实质性的贡献。其次,即使衣柜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它也不可能是继父合法继承的一部分。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继父无法基于衣柜的任何价值来请求分房产。 综上所述,继父的要求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