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婚9年了,有两个孩子,女孩7岁,男孩2岁半因双方感情不合,常常家暴,威胁,迫使我感觉生活不能继续下去,所以提出离婚,可是男方不同意,在这期间我们家面临拆迁,赔偿方式是按人口赔偿,我离婚的条件是要回属于我自己的那部分,另外两个孩子一人抚养一个,请问这样胜算大吗?而且在这同时,男方家里人提出再给他一次机会,然后给我写个保证书,该我多少东西一定给我,如果以后再继续这样就离婚,请问这份保证书有法律保障吗
2024-10-15 16:51关于您的情况,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在婚姻关系中,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家庭暴力和不满的问题,并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来决定是否需要提起诉讼。此外,如果涉及到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等问题,也需要考虑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法院的判决结果。 至于对方提出的保证书,如果没有明确的法律效力,其可能不具备法律保障。因此,如果您想要保留某些物品或权利,最好与对方进行详细讨论并达成一致协议。如果您对法律知识不熟悉,强烈建议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帮助您处理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