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开饭店的,一月九号晚上一男子来我店定餐,定于一月十号晚上六桌包餐。因为出于信任当时没有收定金。(我们开饭店十一年了有时候收了定金,有时候没有收,也没有出过什么问题)十号晚上我们什么都准备好了,结果客人没有来,跑到我们饭店隔壁的饭店吃饭。导致我们做好的菜无法处理。我老公去找定餐人理论。对方说他当时没有交定金。他在隔壁饭店交了定金的。我们为什么要做菜。定餐的时候他留有电话号码,因为他无诚信导致我们成本的浪费。我们找他理论说也不好他赔多少钱,只是说承担一定的经济损失。对方不承认错误。指责说错在我们。我想问这种事如打官司我们胜算有多大
2018-01-10 2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