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老公的名字。房贷婚后也是他父母以我们的名义再还房贷。但是结果这几年他从来没有给我我生活费什么的孩子也没有出过一分钱养都是他父母在养。他还背着我借了20多万的高利息银行贷款。全部都是他自己消费我一分没用过。现在要是离婚的话我能分到什么吗?
2025-01-13 23:28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婚姻关系中存在共同债务和财产分割的问题。关于孩子抚养权,通常情况下,法院会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来决定孩子的归属权。如果您的孩子由一方抚养,则另一方可能需要支付抚养费用。 至于夫妻共同债务,法律规定,婚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双方都应当承担还款责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房产是丈夫一人名字,房贷也是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偿还。 至于个人债务,如果该债务是在婚前或婚后的个人行为中产生的,且与夫妻共同生活的目的无关,则一般不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在这种情况下,个人债务仅限于其个人财产范围内。 对于您的财务状况,建议您详细列出所有的收入来源和支出情况,并向专业的财务顾问寻求帮助,以便更好地评估自己的经济状况以及未来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 最后,请记得在处理任何涉及法律事务时,应咨询合格的专业人士,如律师等,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合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