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当时法院判的娘家陪嫁的东西归女方,让女方那出5万给男方,双方都没有拿给对方,法院也没执行都过去三年了我又有了新的家庭,现在我和老公挣的钱都存在我的卡里,请问法院有没有权从我这卡里扣那5万
2025-11-29 10:23您好!关于您所提到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离婚时法院作出的判决是基于当时的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的。如果您认为自己在离婚时没有按照判决要求履行义务,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撤销或变更该判决。 至于您现在的财务状况,是否还有能力偿还之前欠款的情况,需要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您的收入情况确实能够负担这笔债务,您可以与银行协商还款计划,并尽量减少利息或其他费用的支出。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债务问题,如与债权人协商延期还款或者更换更为有利的还款方案等。 最后,建议您及时与相关的银行机构沟通,了解具体还款流程和期限,避免因不当操作导致不必要的损失。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生活愉快!